動力小船筆試題庫:04通訊與緊急措施

動力小船筆試題庫:04通訊與緊急措施 (3) 360.船艏失火,風向東北,則駕駛者應將艏向調整為([1]東南[2]東北[3]西南[4]西北)方向。

(2) 361.油火燃燒時間越長則([1]越難撲滅[2]越容易撲滅[3]復燃機會較少[4]較容易控制)。

(2) 362.在航行中之小船,如發現有人落水,應立即向落水人員拋下([1]救生繩[2]救生圈[3]救生衣[4]救生筏)。

(4) 363.輕便滅火器之容器瓶多久必須試壓一次:([1]每年[2]每2年[3]每3年[4]每4年)。

(1) 364.CO2滅火器多少時間應秤重一次:([1]半年[2]一年[3]二年[4]三年)。
(2) 365.海上救人時應將被救者置本船之([1]上風舷[2]下風舷[3]船艏[4]船尾)再進行撈救。

(3) 366.救生筏之檢驗應([1]半年[2]一年[3]二年[4]三年)舉行一次。

(4) 367.無線電三分鐘靜止時間乃專為([1]軍艦[2]客船[3]商船[4]遇難求救船隻)所專用發送信文而定的。

(1) 368.在救生筏裝備中,有關淡水一項,應配置救生筏核准載運人數每人([1]1.5公升[2]2.5公升[3]3.5公升[4]4.5公升)之淡水。

(2) 369.在救生筏中裝備中的淡水,可供滿載人員([1]3天[2]4天[3]5天[4]6天)之用其中包括第一天的24小時禁用淡水。

(3) 370.自燃溫度之定義是([1]可燃物質能產生揮發氣,遇火點燃之最低溫度[2]可燃物質能產生揮發氣,遇火點燃之最高溫度[3]可燃物質能產生揮發氣,並自行燃燒之最低溫度[4]可燃物質能產生揮發氣,並自行燃燒之最高溫度)。

(3) 371.船員若發現船上失火應:([1]儘速逃離現場[2]通知他船協助拖救[3]立即就地設法撲滅[4]看情況斟酌輕重)。

(2) 372.燃燒反應其分子間必定經一連串不同之複雜反應以促成燃燒反應之連鎖性持續發展稱之為([1]化學反應[2]燃燒鏈[3]連鎖傳遞[4]物理反應)。

(3) 373.船用電器品失火之最佳滅火劑為([1]水[2]泡沫滅火劑[3]二氧化碳滅火劑[4]蒸氣)。
(4) 374.乾粉滅火劑的滅火原理為([1]移去燃料[2]降低溫度[3]隔絕空氣[4]干擾燃燒物之反應鏈)。
(4) 375.滅火劑之功能除降低溫度者外尚有([1]防止輻射[2]防止對流[3]止傳遞[4]隔絕空氣)。
(4) 376.下列何者不屬於火的傳播方式([1]傳導作用[2]對流作用[3]輻射作用[4]氣流作用)。
(2) 377.輕便型泡沫滅火器每隔多久必須填裝一次([1]六個月[2]十二個月[3]十八個月[4]二十四個月)。

(2) 378.海龍滅火器之主要滅火原理為([1]降低溫度[2]窒息、干擾燃燒反應鏈[3]加速燃燒使其無燃料可燒[4]形成二氧化碳)。

(2) 379.輕便化學泡沫滅火器外筒所裝的是何種溶液([1]硫酸鋁[2]小蘇打[3]硫酸鈉[4]氫氧化鋁)。

(1) 380.輕便型化學泡沫滅火器內筒所裝的是何種溶液([1]硫酸鋁[2]小蘇打[3]硫酸鈉[4]氫氧化鋁)。
(2) 381.下列何者不是乾粉滅火器內所裝的主要藥劑([1]硫酸氫鈉[2]小蘇打[3]碳酸氫鉀[4]磷酸一銨)。

(3) 382.使用惰性氣體滅火的原理是([1]降低燃點[2]干擾燃燒反應鏈[3]隔絕空氣使氧氣含量降低[4]冷卻作用)。
(1) 383.火場逃生時為何要採低姿勢行進([1]溫度較低且有空氣支持呼吸[2]較不易碰撞物件[3]視界較好[4]跑得較快)。
(1) 384.小船救生圈應放置在([1]駕駛台兩側或容易取用之處[2]放置在艙內,避免日曬雨淋[3]放在儲藏間,要用時再取出[4]放在舵機房一起統一管理)。
(1) 385.小船上發生電器設備失火應先([1]切斷電源[2]使用輕便滅火器[3]通知消防隊[4]儘速逃離現場)。

(1) 386.小船航行中發現人員落水應先([1]拋下一救生圈給落水者[2]停車[3]急速左轉繞回施救[4]大聲喊叫)。
(3) 387.附繫於救生圈上之可浮救生索,其長度為([1]20公尺[2]25公尺[3]27.5公尺[4]30.5公尺)。
(1) 388.所謂失溫(Hypothermia)是指體溫降至([1]35℃[2]34℃[3]33℃[4]32℃)稱之,如再繼續降溫即可能導致死亡。

(1) 389.左右舷各配備一個救生圈之船舶,應至少裝設可浮救生索([1]一條[2]二條[3]三條[4]四條)。
(2) 390.人體散發熱量在水中散發之速率比空氣中快幾倍([1]13倍[2]26倍[3]9倍[4]18倍)。
(2) 391.救生圈應能於淡水中支持多重之鐵達24小時以上方為合格([1]7公斤[2]14,5公斤[3]28公斤[4]32公斤)。
(1) 392.救生衣在淡水中浸泡24小時後,其浮力不應減少([1] 5 % [2] 10 % [3] 15 % [4] 20 % )。

(1) 393.在四週漂著燃燒之油火,跳海逃生時應從船之([1]上風舷[2]下風舷[3]船頭[4]船尾)跳海逃生較為安全。

(4) 394.救生圈的放置不宜在([1]駕駛室兩側[2]甲板上欄杆附近[3]明顯易見易取處[4]艙內)。

(3) 395.在寒冷的天候下海上求生者保持正常體溫的方法何者為錯誤([1]做運動[2]多穿衣服[3]飲酒[4]摩擦手掌)。

(3) 396.充氣救生筏之最高額人數依規定計算由主管官署衡量核准之,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超過([1]10人[2]15人[3]25人[4]35人)。

(1) 397.二人施行心肺復甦術時,吹氣與壓迫的比例是([1]1比5[2]2比5[3]2比15[4]2比20)。
(3) 398.休克患者的脈博是:([1]正常[2]慢而強[3]快而弱[4]快而強)。
(3) 399.急性心臟病發作,患者呼呼困難,最好採:([1]平臥[2]側臥[3]半坐臥[4]頭低腳抬高)的姿勢。

(1) 400.海上求生時,在休息靜態下每人每日僅需([1]0.5公升[2]1公升[3]2公升[4]3公升)之淡水即可維持活命。
(2) 401.飲水、食物、位置和防護措施中在求生順序的優先考慮上以何者為優先([1]位置[2]防護措施[3]飲水[4]食物)。

(3) 402.下列何種滅火劑最具吸收熱量之能力([1]泡沫[2]二氧化碳[3]水[4]化學乾粉)。
(4) 403.下列何者不是海洋污染的來源陸地上的污染([1]河川污染[2]大氣[3]污染[4]噪音污染)。
(1) 404.口對口人工呼吸最重要的施行要領是([1]要將下巴抬高[2]清除口中雜物[3]將口張開[4]捏緊鼻子)才能有效的施行人工呼吸。
(2) 405.船尾著火,風向西北,則駕駛者應將船首向調整為([1]東南[2]西北[3]東北[4]西南)
(1) 406.使用二氧化碳減火器時,如果噴到皮膚會造成([1]凍傷[2]灼傷[3]紅腫[4]沒有反應)。
(4) 407.下列何者不是船上的救火設備([1]輕便滅火器[2]救火皮龍[3]太平斧[4]雲梯)。

(3) 408.核定型救生筏其構造應能自多少高度儲置位置落入水中而其本身裝備不致受損([1]6公尺[2]12公尺[3]18公尺[4]24公尺)。

(3) 409.在海上集結友筏在一起的目的是([1]彼此有照顧[2]平均分攤食物[3]增大目標以利救援[4]人多勢眾)。

(2) 410.登上救生筏後,飲水和食物應在([1]當天分配[2]24小時後分配[3]36小時後分配[4]72小時後分配)。

(2) 411.登上救生筏後下列行動中何者應先採行([1]使用海錨[2]割斷繫索迅速離開母船[3]保持筏良好狀況[4]保持筏內乾燥)。

(2) 412.穿妥救生衣自高處跳入水中其高度應不超過([1]10呎[2]20呎[3]35呎[4]50呎)為宜。

(2) 413.救生圈應能支持14.5公斤的鐵塊在淡水中([1]10小時[2]24小時[3]48小時[4]72小時)以上才算合格。
(3) 414.救生筏連同其容器及裝備總重量不得超過([1]150公斤[2]165公斤[3]180公斤[4]200公斤)。

(1) 415.最有效的人工呼吸法是([1]口對口人工呼吸法[2]壓胸舉臂法[3]壓背舉臂法[4]口對鼻人工呼吸法)。
(3) 416.核定之救生筏構迼與材料應能承受海上各種狀況下漂浮([1]10天[2]20天[3]30天[4]40天)之久。

(2) 417.救生筏搭載人數少於多少人下不予核准([1]4人[2]6人[3]8人[4]10人)。
(1) 418.救生筏應能於([1]-25℃~60℃[2]-20℃~50℃[3]-10℃~60℃[4]-25℃~50℃)的範圍內正常操作。

(2) 419.救生筏水壓自動脫離器之水深一般設在([1]1~2.5公尺[2]2~3.5公尺[3]3~5.5公尺[4]4~6.5公尺)。

(1) 420.顛倒之救生筏應能以([1]1人[2]2人[3]3人[4]4人)之力量扶正。
(2) 421.救生筏上之信號彈有效期限為([1]1年[2]2年[3]3年[4]4年)。
(4) 422.最不易分解的污染物質是([1]都市污水[2]油類[3]工業廢水[4]塑膠類製品)。
(4) 423.下列何者不污染海洋([1]家庭污水、垃吸[2]農工業廢水排放[3]船舶洩油[4]廢水處理廠)處理過的排放水。

(1) 424.船員因溺水、電擊而停止呼吸時,最佳急救方法為([1]施行人工呼吸[2]注射強心劑[3]餵食興奮劑[4]叫救護車送醫急救)。

(1) 425.遇難信文之發送([1]只有立即需要援助才可發送[2]可用來測試頻道[3]隨時都可使用[4]可用來演習)。

(2) 426.各港埠信號台均設有V.H.F.無線電話,其通話順序何者為先([1]出港船舶[2]緊急事故及救難船舶[3]港外等候進港船舶[4]拋錨船舶)。
(4) 427.V.H.F.無線電話第([1]16波道[2]8波道[3]14波道[4]7波道)為專供本國漁船呼叫用。

(2) 428.在V.H.F.無線電話通訊中應以([1]最高發射功率[2]滿足通訊所需最低功率[3]足以「蓋台」之功率[4]以最低功率)發送信文。

(2) 429.當船舶接近港口航行時,都應該打開V.H.F.,以第([1]13波道[2]16波道[3]18波道[4]12波道)作為「守聽」之波道。
(1) 430.使用V.H.F.無線電話通訊在開始發送信文前([1]應先「守聽」是否有人使用該頻道[2]可以直接發送信文不用「守聽」[3]與「守聽」無關[4]以上皆非)。

(1) 431.我國船舶進出口通行規定,船舶進出港口應([1]有效利用V.H.F.通信聯繫[2]增強V.H.F.功率蓋過他台[3]關掉V.H.F.[4]將V.H.F.聲音調至最大以利行動迅速方便)。

(2) 432.國際性遇難信號在V.H.F.無線電話使用頻率為([1] 500 KHZz[2] 156.8Mhz [3] 836Khz [4]300KHz)。
(3) 433.所有救難使用之信號彈應自製造日期起([1]一年[2]二年[3]三年[4]四年)為有效期限。
(1) 434.求生用煙幕信號彈可發出([1]橙色[2]藍色[3]綠色[4]黑色)煙幕使搜救者容易發現。

(2) 435.使用V.H.F.通話一般情形都是先用([1]14波道[2]16波道[3]18波道[4]20波道)呼叫對方以建立通信波道。
(3) 436.在近岸海域航行之船舶均應於波道([1]12[2]14[3]16[4]18)保持守聽,以便隨時應答岸台呼叫。
(3) 437.在無線電話通訊中用在安全管制信號之前,表示發送有關航行安全或供給重要氣象警報之信文,其信文發送前之「報頭」以([1] MAYDAY [2] PAN PAN [3] SECURITY[4] ATTENTION )表示之。

(1) 438.發送有關「緊急信文」之前,在無線電話以([1] PAN PAN [2] MAYDAY [3] SOS [4] SECURITY )字組先發送之。

(2) 439.發送海難「遇險信文」之前,在無線電話以([1] PAN PAN [2] MAYDAY [3] SOS [4] SECURITY )字組先發送之。
(3) 440.發送有關「安全信文」之前,在無線電話以([1] PAN PAN [2] MAYDAY [3] SOS [4] SECURITY )字組先發送之。

(1) 441.燒燙傷處理之優先順序([1]沖、脫、泡、蓋、送[2]沖、泡、脫、蓋、送[3]脫、沖、泡、蓋、送[4]泡、沖、脫、蓋、送)。
(3) 442.口對口人工呼吸每分鐘實施([1]20次[2]15次[3]12次[4]10次)。
(2) 443.使用止血帶每隔幾分鐘鬆綁([1]10分鐘[2]15分鐘[3]20分鐘[4]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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